- 編號:101263
- 書名: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研究
- 作者:楊忠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5年12月
- 入庫時間:2026-1-16
- 定價:60
圖書內容簡介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現實中理應合理、謹慎地開展公共數據運營活動,但規范意義上的注意義務可否適用于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及如何適用,尚不清晰。在理論上,危險控制理論、漢德公式理論、信賴理論等可為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提供支撐;在實踐中,我國《民法典》、《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可為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提供規范依據。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可分為法定和一般注意義務兩類,前者主要源于制定法且重點包括數據安全保障、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安全保障、運營活動管理等四個方面,后者主要源自公共數據產品合同關系和公共數據運營平臺支配關系,但成立與否需根據可預見性規則判斷。合理人標準是判斷公共數據運營機構違反注意義務的重要參考,但需根據其當前作為算法提供者、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和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平臺管理者等不同身份而做出不同判斷。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的概述/ 001
第一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的提出/ 001
第二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的模式/ 009
一、特許運營模式/ 009
二、獨家運營模式/ 014
三、主題牌照模式/ 018
四、加工運營分離模式/ 020
第三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的特征/ 021
一、承擔的職責多樣且復雜/ 021
二、法律性質均為非自然人/ 022
三、均遵循“三權分置”的框架/ 024
四、輸出的產品和服務形態多樣/ 025
五、輸出運營成果的對象受限/ 026
第四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027
一、過錯責任原則的內涵/ 027
二、公共數據運營機構適用過錯責任的原因/ 029
第五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侵權責任的認定挑戰/ 032
一、運營中風險多樣且涉及復雜利益平衡/ 033
二、運營中合規管理不易窒礙司法優待實現/ 034
三、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的過錯和違法性判斷難/ 037
第二章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引入/ 041
第一節 注意義務的起源和發展/ 042
一、注意義務的起源/ 042
(一)注意義務的思想雛形/ 042
(二)注意義務的基本規則/ 045
二、注意義務的發展/ 050
(一)大陸法系/ 050
(二)普通法系/ 055
三、比較與啟示/ 062
第二節 注意義務在我國的引入與適用/ 065
一、民法學界通識性認識/ 065
二、義務適用范圍的擴張/ 066
三、規范性的依據及解釋/ 068
四、注意義務概念的內涵/ 070
第三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功能/ 071
一、公共數據運營機構過錯認定的客觀化工具/ 071
二、公共數據運營機構行為違法性判斷的方法/ 074
三、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侵權責任的限縮/ 075
四、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合法行為的指引/ 077
第三章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依據/ 081
第一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學理依據/ 081
一、危險控制理論/ 081
(一)危險控制理論的基本內涵/ 081
(二)危險控制理論作為學理依據的理由/ 083
二、漢德公式理論/ 085
(一)漢德公式的基本內涵/ 085
(二)漢德公式作為學理依據的理由/ 086
三、信賴理論/ 088
(一)信賴理論的基本內涵/ 088
(二)信賴理論作為學理依據的理由/ 089
四、企業社會責任理論/ 090
(一)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的基本內涵/ 090
(二)企業社會責任理論作為學理依據的理由/ 092
五、公序良俗原則/ 093
(一)公序良俗原則的基本內涵/ 093
(二)公序良俗原則作為學理依據的理由/ 095
第二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規范依據/ 096
一、國家層面有明確規范/ 097
二、地方層面有配套規則/ 098
三、相關標準提供參考基準/ 099
第三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實踐依據/ 101
一、平衡公共數據利用與安全的需要/ 101
二、符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的內在要求/ 105
三、違法行為與運營活動的協調機制/ 107
第四章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確立/ 110
第一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法定注意義務的確立/ 110
一、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法定注意義務的淵源/ 110
(一)制定法中可作為來源的范圍/ 111
(二)技術規則所要求的行為規范/ 114
(三)習慣和常理作為來源的解釋/ 115
(四)協議作為來源的有限適用/ 117
二、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法定注意義務的主要內容/ 117
(一)數據安全保障/ 118
(二)個人信息保護/ 120
(三)網絡安全維護/ 121
(四)運營活動管理/ 124
第二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一般注意義務的確立/ 126
一、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一般注意義務的規范內涵/ 126
二、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一般注意義務確立規則析出/ 129
(一)一般注意義務確立規則比較/ 129
(二)一般注意義務確立規則析出/ 134
三、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一般注意義務的展開/ 136
(一)公共數據產品中一般注意義務的注意程度/ 136
(二)公共數據產品中一般注意義務的主體范圍/ 138
(三)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可預見的時間點/ 142
(四)理性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可預見的損害/ 145
第五章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注意義務的違反/ 149
第一節 合理人標準的引入/ 149
第二節 合理人標準的規范內涵/ 151
一、注意義務違反判斷的標尺/ / 151
二、法律擬制的標準化人/ 152
三、兼顧行業和個體特性/ 153
四、基于行為時的標準衡量/ 155
第三節 適用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合理人標準的闡釋/ 156
一、因應注意義務一般化的發展趨勢/ 156
二、具備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侵權認定的可行性/ 158
三、契合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理念/ 159
第四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合理人一般標準的建構/ 162
一、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的能力水平和行業的通行做法/ 163
二、公共數據運營行業發展和司法自由裁量的雙重影響/ 165
三、公共數據運營機構風險防范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167
第五節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合理人的特殊標準建構/ 169
一、作為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開發者的合理人標準/ 170
二、作為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運營者的合理人標準/ 174
三、作為公共數據運營平臺管理者的合理人標準/ 178
結 語/ 182
附 錄
各城市授權運營要素對比/ 185
參考文獻/ 191
后 記/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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