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四方責任”的指導意見
關于進一步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四方責任”的指導意見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關于進一步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四方責任”的指導意見
關于進一步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四方責任”的指導意見
贛市監規[2025]9號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廣旅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南昌海關各隸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升我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等文件要求,現就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行業主管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以下簡稱“四方責任”)的落實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質量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改革創新、綜合治理、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建立健全前端源頭治理、中端監管發力、末端落地見效工作機制,推動實現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四方責任”更加清晰、落實更加到位,形成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共治格局,不斷提升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防范治理水平。
二、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工業產品生產銷售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也是承擔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的主體,應嚴格履行產品質量安全法定責任和義務。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工業產品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依法配備與單位規模、產品類別、風險等級相適應的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按照崗位職責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做好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二)落實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措施。企業應建立基于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制定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明確關鍵環節和關鍵風險點,制定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及時排查、分析和處置質量安全風險,確保風險可控。建立企業全過程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到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
(三)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企業生產銷售的工業產品應當不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沒有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按照有利于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和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要求制定和執行企業標準,并依法實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企業生產銷售的工業產品應當具備必須的使用性能,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產品質量安全警示標識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工業產品;不得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企業生產銷售的工業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兩、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四)加強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企業應加強工業產品質量檢驗能力建設,落實檢驗檢測制度,規范自檢行為,確保檢驗檢測數據和報告真實、有效;不具備檢驗能力的,應委托經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檢驗。企業應嚴格執行原材料進廠查驗制度,建立完善的采購驗證及原輔料、零配件索票、索證和檢驗制度;嚴格按照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銷售,加強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建立完善成品出廠檢驗制度,產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
(五)履行質量安全追溯和召回義務。企業應建立工業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如實記錄銷售產品的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買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銷售地點、檢驗合格證號等信息,確保產品質量問題可追溯。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產品,應主動召回并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六)加強企業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企業應樹立質量第一的理念,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品牌。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監督檢查,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社會的監督。鼓勵企業主動向社會做出質量安全承諾,投保以產品侵權損害賠償為主的工業產品責任保險,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落實行業主管責任
(一)推進產品質量安全行業管理。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行業(業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作為行業(業務)管理安全生產領域的重要內容,依據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規定的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監管職責和監管事項,負責對審批或指導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對已經取消審批但仍需政府監管的事項,主管部門負責事中事后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主管部門要加強核查,對未經備案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依法予以查處。
(二)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各自職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民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行業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對光伏、電子信息等行業領域產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產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進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的鋼筋、水泥、混凝土(砂漿)、建筑保溫材料以及城鎮燃氣等領域產品;教育部門負責對進入學校的教學用具、校服等教育領域產品;民政部門負責對殯葬用品、設備等相關領域產品;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新化學物質、新污染物等領域產品;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進入公路水路建設、養護和運輸市場等領域產品;水利部門負責對進入水利工程主要原材料、中間產品等領域產品;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對肥料、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領域產品;商務部門負責對成品油流通等行業領域產品;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對文創、出版等領域產品;海關部門負責對進出口領域產品;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消毒產品、紙尿褲、衛生紙等涉及衛生許可領域產品;消防救援部門負責對消防產品使用環節等領域產品,分別在職責范圍內抓好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其他領域產品相關部門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好職責范圍內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打擊產品質量領域的犯罪行為。以上領域產品涉及其他有關部門職責的,根據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做到協調配合、齊抓共管。
(三)完善標準制定與管理。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參與工業產品質量標準制修訂,加強對強制性等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實施監督,引導企業嚴格執行標準,推動工業產品標準體系與高質量發展需求深度契合。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參與制定國家標準,制定發布團體標準。
(四)開展行業質量分析和預警。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了解本行業、本部門領域的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向同級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妥善處置本行業、本部門領域內的質量安全問題。建立健全質量預警機制,對可能出現的工業產品質量問題及時發出預警,指導企業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五)推動行業質量誠信和自律。行業主管部門要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質量誠信建設,建立健全行業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指導行業協會、商會依法依規開展信用評價等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會員行為導引、規則約束、權益維護、糾紛處理、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等方面的作用。
四、強化部門監管責任
(一)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對工業產品質量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在職責范圍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制定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組織開展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重點監管,嚴格落實生產、經營、檢測、監管等各環節質量和安全責任;聯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等重點區域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網絡平臺銷售工業產品質量監管,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各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建立健全線索移送、證據移交、聯合調查、執法聯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二)強化生產許可和認證監管。嚴格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督促企業保持生產條件和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對不符合許可和認證要求的企業,依法責令整改,撤銷許可、認證等。
(三)依法開展案件查辦。對監管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綜合運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手段,依法進行懲處。對情節輕微、負面影響較小的苗頭性問題,依法采取約談、警告、責令改正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對情節和后果嚴重的,依法責令下架召回、停工停產或撤銷吊銷相關證照,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優化質量監管效能。運用數字技術支撐構建新型監管機制,推動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提升監管精準化水平。深化信用監管,按照“誰執法、誰處罰、誰列入”原則,將違反《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有關質量安全領域規定的經營主體、責任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通過信用中國(江西)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予以公示。
(五)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開展質量技術服務活動,幫助企業解決質量技術難題,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建立完善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全鏈條質量服務。加強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檢驗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技術保障能力和公信力,完善檢驗方法,規范檢驗行為,強化服務意識,確保檢驗結果科學、公正、準確。
五、夯實屬地管理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有關部門要將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協調解決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的重要事項和難點、堵點問題。壓實監管責任,依法履行工業產品質量監督職責,督促指導生產者、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質量管理,提升產品質量水平。加強基層監管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和能力建設,提升專業化監管水平。推動跨部門協作聯動和信息共享,對涉及多領域、多環節的質量安全問題,開展全鏈條專項整治。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有關部門要將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本地區相關發展規劃,統籌資金支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加強對工業產品質量提升、監管效能強化、質量技術幫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大對產業集群的質量管理、品牌培育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推動區域工業產品質量整體躍升。協調推動金融機構優化信貸支持,拓寬企業質量建設融資渠道。
(三)加強應急處置。各地有關部門要制定并完善本地區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協同應對能力。充分發揮基層組織機構在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和宣傳教育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及時有效應對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危害和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力量要加強工業產品質量的宣傳教育,普及質量知識,營造有利于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鼓勵社會組織、新聞媒體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開展工業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質量知識的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的質量意識和消費維權能力。
六、保障措施
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工作協作機制,采取有力舉措,科學配置監管資源,鼓勵基層探索創新,進一步細化實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質效。認真落實中央質量考核以及省市場監管專項考核中關于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和評價標準,加強考核結果運用,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行業主管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壓實、任務落地。暢通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投拆舉報渠道,落實有獎舉報制度,激發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主動性,打造全民參與、社會監督的產品質量安全防線。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西省公安廳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江西省水利廳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商務廳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江西省消防救援局
南昌海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