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6-21 16:35:12 人民法院報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印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落實“三個規定”相關工作的操作規程(2021年5月修訂)》(以下稱《操作規程》)。據悉,新《操作規程》細化落實了“三個規定”的正負面清單,包括8項法院工作人員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相關要求,即正面清單;明確列明15項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5項為法院工作人員違規過問案件、6項為法院工作人員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即負面清單。
新《操作規程》創立了“三逢三必”制度機制,即要求全市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各階段向案件當事人、律師等發放告知書、廉政監督卡,引導訴訟參與人了解“三個規定”主要內容、司法人員接受監督的主要事項以及受理舉報的有效渠道,確保訴訟參與人“逢案必知”;細化落實法院工作人員遇到過問案件時“一事一報、隨時填報”的具體程序,確保“逢問必錄”;在審判系統結案信息中設置簡便易行的“落實‘三個規定’情況承諾”必填項,確保辦案法官“逢結必點”。
新《操作規程》還進一步強化了與紀檢監察機關、黨政機關銜接配合,明確了分層分級監督檢查制度、對記錄內容的排查及線索移送、與人大和政協工作銜接制度、定期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配套制度措施將全面推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在操作層面得到有效執行。
據悉,目前,新《操作規程》確定的各項制度已經在北京全市三級法院全面啟動落實。(記者 趙 巖 通訊員 李 程)
日期:2021-6-21 16:35:12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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