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2-28 14:09:26 法治日報——法制網(wǎng)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鵬
近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法院雙語法官運用“民”“漢”雙語審理一起民間借貸案,受到當事人好評。
原告加某某于2020年11月26日向都蘭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才某某返還借款,該案的雙方當事人均為蒙古族,由于被告才某某文化知識水平有限,不能用普通話完整表達自己的訴求。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保證當事人能夠順利行使訴訟權利,承辦法官決定用通俗易懂的蒙語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全程使用蒙語告知訴訟權利義務,并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整個庭審程序規(guī)范、庭審技能嫻熟,庭審過程無語言交流障礙,效果良好。
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是憲法賦予少數(shù)民族群眾的基本權利。近年來,青海法院立足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實際,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雙語訴訟普及、推廣力度,為全省創(chuàng)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青海法院在調解、庭審中配備雙語法官或翻譯等司法輔助人員,庭審實行雙語(漢藏或漢蒙)同聲傳譯,結案制作雙語裁判文書并上網(wǎng)公開。在訴訟服務大廳統(tǒng)一雙語(漢藏、漢蒙)標識,編印雙語訴訟服務手冊,在導訴臺和立案信訪窗口配備雙語工作人員。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自主開發(fā)的漢藏雙語法律文書互譯系統(tǒng),目前已在全省法院和部分省外法院推廣。班瑪法院率先在訴訟服務大廳設置藏漢雙語虛擬導訴儀和雙語文書拷貝機,積極探索便民利民服務新方法。數(shù)據(jù)顯示,2020年全省法院采用雙語審判案件1960件。
青海高院還組織編撰《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編譯了《漢藏對照裁判文書樣式》,填補了國內空白,極大方便了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辦案法官和少數(shù)民族訴訟當事人。海南州中院在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基礎上,組織人員翻譯《民法典》漢藏對照本,作為普法宣傳資料贈送有關部門和群眾,得到廣泛好評。
為加大雙語人才教育培訓力度,青海高院連續(xù)十二年舉辦藏漢雙語法官培訓,共培訓藏漢雙語法官730余人,為甘肅法院培訓漢藏雙語法官100余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有民漢雙語法官63名,民漢雙語人才96名,為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法院做好雙語審判工作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和實踐基礎。
在提高雙語法官待遇保障上,2018年3月,青海高院印發(fā)《民漢雙語法官評定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全省各級法院每年可為本院承辦雙語案件量達到一定數(shù)值的雙語法官發(fā)放民族語言工作人員補貼”。通過完善待遇保障,讓雙語人才留得下、想干事,扎根民族地區(qū)推動司法進步。
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下,青海高院成立了全國法院漢藏雙語法官青海培訓基地,先后與中央民族大學等高校簽訂交流合作協(xié)議,掛牌成立雙語人才實習基地,使雙語法官培訓工作邁入全面、規(guī)范、持久開展新階段,對青海法院更好地開展雙語審判工作,更好地保障藏族群眾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參與訴訟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日期:2020-12-28 14:09:2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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