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2-28 14:09:03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宇 通訊員 房斌 王驁
近日,《遼寧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我省行政規范性合法性審核工作邁上新臺階。《辦法》共22條,主要就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合法性審核的主體、范圍和內容、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等作出明確規定。
從審核要求看,《辦法》主要明確,規范性文件在提請審議前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核,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法的,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提請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審議;政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提請本部門辦公會議審議。
從制發程序看,《辦法》主要明確,規范性文件出臺前,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或者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應當通過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凡是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起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通過多種方式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對爭議較大的事項,可以引入第三方評估,聽取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從監督管理看,《辦法》主要明確,制定機關應當將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建設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將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審核機構未嚴格履行審核職責導致規范性文件違法,或者起草單位未經合法性審核以及不采納合法性審核意見導致規范性文件違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日期:2020-12-28 14:09:0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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